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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数:718 发布时间:2025-07-05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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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事考试网

广东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广东2025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日期为6月24日9:00-7月2日17:00,报名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重点职员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交费,交费时间为6月24日9:00-7月3日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6日9:00-9月19日17:00,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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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需知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情的公告》需要,为便捷广大考生考试报名该项考试,现或有关事情告知如下。

1、考试设置

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地址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根据《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有关规定实行。

凡中国公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获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职员,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或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依据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政策过渡期内原免二科级别考生考试报名和有效成绩衔接工作的说明》,为保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旧考试规范平稳过渡,2025年度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且存在部分合格科目成绩的应试职员,2025年度可继续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如在2025年度累计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未能累计通过全部科目,2026年度按新规范规定考试报名,原免二科级别下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
2025年度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且无合格科目成绩的应试职员,2025年度按新规范规定考试报名,不再适用免考《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有关常识》的政策。

考试报名条件有关说明

1.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推行的若干建议》相关需求,《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所指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推行和监管工作。

2.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3.依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中国大陆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手段》的公告,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3、考试报名事情

考试报名证明事情推行告知承诺制。依据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考生一旦正式报名考试,无论在考试前后,被发现有不实承诺情形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均会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证书无效的处置,请务必诚信报名。

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在线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7月2日17:00;在线缴费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7月3日17:00。

注册

新注册的考试报名职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政策,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已注册的考试报名职员直接登录报名网站维护个人信息。

健全信息

1.上传考试报名照片。考试报名职员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有关操作。初次登录的考试报名职员,需要上传考试报名照片。

考试报名职员需要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用指定的“照片处置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置并保存的本人最近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通过照片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看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使用。

2.健全个人信息。考试报名职员进入“个人中心”界面,根据步骤健全有关个人信息,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历程、联系方法等。

报名网站将对考试报名职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学历学位等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如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需要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有关内容。

如考试报名职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没办法准时获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职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考试报名条件在线核查”栏目按需要准时在线补交,同意人工核查。

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肯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考试报名职员应尽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认证报告。

已获得验证报告的,还需确认报名时报告在有效期内。

填写考试报名信息

考试报名职员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选择报名办理方法

在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承诺行为,或者因紧急、特别紧急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职员,不适用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其余考试报名职员可自主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

1.考试报名职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签署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考试报名职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撤回承诺的3类考试报名职员须按需要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4.考试报名职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重点职员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4类考试报名职员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交费。

交费

我省统一实行在线缴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交费,视为舍弃报名。考试报名职员完成报名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依据人社厅函〔2025〕278号和粤发改价格函〔2025〕1073号规定,《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和《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三个科目按每个人每科58元收取,《城乡规划实务》科目按每个人72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交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看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考试报名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在线缴费及开票引导”。

打印准考证

在线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5年9月16日9:00-9月19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准考证打印。考生准考证打印后,须认真核对名字、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身份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打印准考证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4、考试有关事情

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概要》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点击查询)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应试职员答卷前需要仔细阅读应试职员需要注意的地方和作答需知,答卷时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卷卡划定的地区内作答。

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员工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手段: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试知识点,提出规范性需要;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用专门设施、专业职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施,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推行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手段。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我们的题本、题卡,预防别人抄袭。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方法等甄别为雷同答题的考试答题,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置。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员工管理,遵从考试试题作答需要。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置。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供应、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5、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5年11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看。

2.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合格标准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情的通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题满分的60%。依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状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6、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况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考生的考试报名条件推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根据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需要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考试报名条件在线核查”栏目准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注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公告。

7、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考试报名职员的考试报名条件,在考试前、考中、考后全程拓展核查和平时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的且全科成绩合格职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同意社会监督举报。

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后,在核查或平时监管中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获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获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考试报名职员应同意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准考证打印前,考试报名职员未按需要同意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考试报名职员未按需要同意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报名职员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看,有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要紧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有关信息视状况向社会公布,并公告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8、证书发放和查看

纸质证书

该项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合格职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申请时间为自全科成绩合格职员承诺状况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的合格职员,其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公告。合格职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看验证”栏目查看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信件息。

电子证书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公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看验证,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需要注意的地方

考试报名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用户名或密码查看等业务事情可通过“广东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附件:
1. 关于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1

关于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1、考试报名条件

1.考试报名条件中“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调整为“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

2.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推行的若干建议》相关需求,《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所指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推行和监管工作。

2、考试报名级别

依据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政策过渡期内原免二科级别考生考试报名和有效成绩衔接工作的说明》,为保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旧考试规范平稳过渡,2025年度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且存在部分合格科目成绩的应试职员,2025年度可继续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如在2025年度累计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未能累计通过全部科目,2026年度按新规范规定考试报名,原免二科级别下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
2025年度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且无合格科目成绩的应试职员,2025年度按新规范规定考试报名,不再适用免考《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有关常识》的政策。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考试机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广州

广州人事服务中心

广州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

020-83556708

深圳

深圳考试院

深圳福田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227999

珠海

珠海人力资源鉴别考试院

珠海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东厦路60号二楼208

0754-88329783

佛山

佛山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一座一楼.8、9号窗口

0757-83874123

韶关

韶关人事考试中心

韶关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

0751-8602028

河源

河源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人事考试中心

梅州梅江区新中路82号

0753-2128458

惠州

惠州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惠州惠城区江北文华二路84号惠州人才服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12号楼)三楼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城区职业技术学校(荷包岭粤运汽车总站斜对面)

0660-3393252

东莞

东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中山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185

江门

江门人事考试院

江门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

0750-3873700

阳江

阳江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二环路208号6楼

0662-31652530662-2235616

湛江

湛江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湛江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文明北路68号茂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668-3916623

肇庆

肇庆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端州区信安四路2号肇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0758-2271231

清远

清远人事考试院

清远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0763-3386285

潮州

潮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

揭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

0663-823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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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人事考试院

云浮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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